2006年6月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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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阁楼白骨案昨日开审
被告人当庭翻供但“每天悔恨和自责”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昨天,宁波市下着小雨,天空阴沉。下午1点半左右,宁波市中级法院门口开始聚集很多人,他们有的手里举着白纸,纸上写着“杀人偿命”——下午2点半,宁波中院开庭审理广受社会关注的慈溪“阁楼白骨案”。
  庭审按时开始,被告人徐丹迎着140多人的目光,由法警押进审判庭。33岁、大学文化的她留着短发,神情镇定。她在庭上否认了公诉机关对她故意杀人的指控。徐丹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除了徐的口供,没有更多的科学、确凿的证据。
  公诉指控徐丹杀害曾经的男友
  公诉机关在庭上指控:1996年12月18日晚12时许,徐丹的男友胡建明在得悉徐丹将与他人结婚的消息后,赶到徐丹的家里,在徐家二楼徐的卧室内,与徐发生争执。之后,徐丹将安眠药放入玻璃杯中,用开水溶解后让胡喝下。几十分钟后,药性发作,胡建明昏昏欲睡。徐丹便用电话线将胡建明勒死,将尸体藏于床下。几天后,徐丹在卧室内将胡分尸,然后将尸体和分尸工具装入编织袋一起藏到阁楼,直到案发。
  但是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杀人过程,徐丹对其中的几个关键事实进行否认。关于安眠药的提供情况、有无用电话线勒的情节及徐丹与被害人胡建明有无恋爱关系等问题成为法庭争议和审理的焦点:
  谁提供了安眠药?
  对于案发当晚的情况,徐丹在庭上陈述道:“他叫我不要结婚,我说不可能。后来他就说那他活着也没有意思了,不想活了。他拿出了安眠药,徐泡好后放在桌子上,他拿起来喝下……”
  说到这里,公诉人提示徐丹要如实供述。公诉人说,此前,在侦查阶段,徐说安眠药是她从她卧室桌子的抽屉里拿出来的,是她的安眠药。
  在辩论阶段,徐丹的辩护人提出,到底是谁的安眠药、是谁泡好安眠药、胡建明是怎么喝下的,除了徐的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
  有无用电话线勒被害人?
  公诉机关指控徐丹杀人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用电话线勒胡建明。但是在庭上,徐丹坚称没有勒过。
  公诉人问:“电话线为什么一直和尸块在一起,谁放进去的,为什么?”   
  徐丹:“可能当时想用来绑(被害人的)下肢的,后来没有用上。”
  公诉人称,之前徐丹供述,她用电话线勒的时候,胡的头歪了一下,口里流出了口水。
  被告人和被害人是否恋人关系?
  公诉机关称,在侦查阶段,徐丹先后在8次笔录中承认她与被害人胡建明曾经相恋。但在庭上,当公诉人询问她与被害人的关系时,徐丹说是同学关系,否认曾与胡恋爱。
  “你与胡建明仅仅是同学关系吗?”公诉人再次让徐确认。
  沉默了一会后,徐丹答道:“没有谈过恋爱。”但她同时表示,胡建明爱她,而且很让她感动。“他每天晚上来到我家,站在窗下看我。”而当徐的丈夫出现后,胡总是跟在他们两个人的后面,远远地看着。
  被害人家属索赔141万元
  昨天,被害人的双亲也到了庭审现场,情绪激动,一度呼天抢地。庭审过程中,胡父一直仔细聆听,而胡母则一直把头靠在椅背上,面色痛苦。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作案工具和有关物品时,胡母马上瘫倒在地,由人扶出法庭。
  被害人家属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参加庭审的,他们也请了上海的两位律师为代理人,向对方提出了死亡赔偿金38万元、赡养费76万元、精神抚慰金15万元等共计141万元。
  当法庭问徐丹对赔偿有何意见时,徐说:“他的死,我有一定责任的,我愿意在应当承担的范围内给予赔偿。”庭审中,她还说:“我每天都生活在悔恨和自责中。”她有时候也会上阁楼去,去祭奠胡建明。
  庭审持续到晚7点多才结束,法庭未作判决。此案再次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关注,20余家媒体到庭旁听。